一、事项名称
企业开办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永年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开办
三、涉及审批事项
企业(公司)设立登记、印章刻制备案、涉税办理(发票申领,含税控设备初始发行)、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医疗保险单位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预约银行开户。
四、实施机构
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司)设立登记〕;市县公安局(印章刻制备案)、税务局(涉税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单位登记)、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预约银行开户)。
五、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为市级层级事项,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为县级层级事项。
六、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通过,2018年10月修订)
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国务院第156号,2016年2月修订)
3.《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4.《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修订)
6.《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
7.《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0号、2019年国务院令第710号修订)
8.《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24号)《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国市监注〔2020〕129号)《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市监注〔2019〕79号)、山东省《再造企业开办流程实现“全程网办”实施方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一窗受理 一次办好”改革的措施》(鲁政办字〔2019〕83号)。
七、办理条件
在全市范围内新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及上述企业分支机构,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申请企业登记、印章刻制、涉税办理、社保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银行开户。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八、申请材料
九、办理方式
1.线上办
申请人进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申请企业开办,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方式办理;也可按智能辅助审批模式办理,所有申请材料均可自动生成,办理流程更加便捷。
2.现场办
申请人可到企业开办综合办理区窗口,填写企业开办信息采集表提交全部申请材料;也可通过双向免费寄递、双向智能寄存设备等免费服务措施递交申请材料,登记机关进行企业设立登记。
3.掌上办
申请人利用手机等移动设备,微信公众号等多种移动设备端办理企业开办。
4.自助办
申请人可以选择通过自助服务智能设备提交申请,办理企业开办,实现无人工干预智能审批。
十、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0.5个工作日办结。(其中,设立登记0.5小时办结;印章刻制0.5小时办结;申领发票和税务Ukey0.5小时办结;社保、医保和公积金登记在设立登记时进行数据采集,系统自动即时办结;引导新开办企业通过“一窗通”平台在线预约银行开户,小微企业简易开户在开户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即时办结。印章刻制、涉税办理、社保医保和公积金登记、银行开户并联办理,最终实现开办企业全流程在0.5个工作日内办结。)